张贵峰
在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国际研讨会上,清华大学有关专家建议,“政府可以考虑通过卫生专项税收来实现多元化筹资”,“发行卫生福利彩票是其中的一个办法。”(《东方早报》1月22日)。
近年来,类似这样以增发彩票筹集公益资金的建议可谓不少,比如,除了“卫生彩票”之外,我们经常能听到的就还有:“教育彩票”、“扶贫彩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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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越来越多的公益项目都盯上彩票,将之视为筹集资金的重要途径,乃至指望它来解决公共投入不足问题的时候,对增发彩票思路的局限性及副作用又不能不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发行彩票并不是万能、无限的,不可能也不应该指望它成为解决公益资金缺乏的“灵丹妙药”。
之所以这样说,是基于以下事实——
其一,从纯经济的角度看,彩票发行的销售规模、市场容量,并不可以无限扩张,其募集公益资金的能力也相当有限。以2006年为例,我国彩票总销量为818亿元,筹集公益资金不过275亿元。即便新发的彩票可以募集一两百亿的公益资金,也是杯水车薪。
其二,从社会伦理的角度看,增发过多彩票,带来的社会道德、秩序风险不可低估。彩票虽然以公益为目的,但无非还是一种非生产非劳动性质的博彩活动。无节制地过多发行,其道德伦理上的风险和副作用本身又会成为一个问题。
其三,从政府公共服务的角度看,把太多的公益性投入指望于彩票,有意无意中将遮蔽政府的公共责任。在卫生医疗、教育、环境保护等公共领域,政府应确保其公共投入的充足,责无旁贷。而直接从民间募集资金的彩票,纵然能发挥一定作用,也只能是“拾遗补缺”性质的——既十分有限,也必须受严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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