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搞丢了广州市民的“安全感”?
日前广州政法委书记对媒体发出公开指责——“造成一些治安问题被迅速扩大化。”
通过这则新闻,我听到了弦外之音:媒体搞丢了广州市民的安全感。
这真是个令人哭笑不得的“高论”!
在拜读这位书记“高论”之前,我一直以为地方“治安问题”是衡量当地警方“是否尽职”的一个标志,此“高论”的出笼,令我的思路骤然开阔,原来“市民没有安全感”的板子也可以打到媒体的屁股上面来。
依此“高论”的观点继续引申,“安全感”是一件警方与媒体紧密配合的大事,媒体一旦不配合而拆“警方”的台,那么这“市民没有安全感”之症就自然难医了。
若诚哉斯言,“安全感”即并不存在什么“先治警后治乱”的根本问题,而只要媒体与警方联袂,多加“正面宣传”,端正“舆论导向”,“一片祥和安宁景象”便必出现无疑。
凭心而论,如果“如此这般”真的可以使“安全感”迎刃而解,那么谁人不希望“如此这般”呢?
不过,凡是具有一点社会常识的人,恐怕都不会把问题想得那么简单。以市民为衣食父母的媒体,对“治安”的解读与提醒,还是善意居多吧。即便有个别“言重”之处,又会对治安形势的发展起多大的破坏作用呢?广州的“治安问题”之所以老生常谈,难道主因离得开“先治警后治乱”吗?广州“市民没有安全感”,恐怕大都还是出于现实的感受吧?这难道都是因为媒体“蒙人”的“心理暗示”所至吗?
一个具有归避责任传统的国度,“人人有责”的提法四通八达。一个社会诚然是需要“综合治理”的,但如果主次颠倒,甚至“领导有病,群众吃药”的事经常发生,那么还由不由得问题的实质解决呢?
我想,一个人人有安全感的法治社会决不是“自发”的产物,不仅警方要恪尽职守,媒体对它的监督也责无旁贷。
如今我们的情形恰好有些相左。不利于法治社会成熟的“本位缺失”与“不作为”比比皆是,利于法治社会发展的媒体监督却时而近不得身。
而只有廉洁高效的法治社会才会让市民的“安全感”找回来,只有透明的舆论监督才会确保官僚主义少酿苦酒——只有从这个意义上讲,“媒体有责”才是名至实归。(程万军)
(责任编辑:rongzh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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