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中共中央、国务院22日发布新政策,指出我国人口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十一五”时期,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进入一个新阶段,即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其中稳定低生育水平是首要任务。
特殊人群超生现象抬头
此次发布的政策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指出,我国的低生育水平面临着反弹的现实风险。有关资料显示,特殊人群超生在城乡同时抬头,流动人口超生占违法生育总量的比例较大,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超生虽数量不大,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我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生的子女和享受“双独”和部分“单独”政策的第一代近1亿独生子女都已进入婚育期,这两大人群带来的“双峰叠加”的生育局面也将持续十几年之久。另外,对生育政策的炒作造成一定程度思想混乱。社会上出现所谓“放开二胎”的传闻,引起群众的误解和部分基层同志的疑惑,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十一五”末不超过13.6亿人
《决定》指出,“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到2020年,人口总量控制在14.5亿人左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更替水平以下。稳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十一五”期间是实现这一任务的关键时期,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为此,到2010年,全国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在“十五”期末人均10元的基础上增加到22元。
违法生育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新华社电“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这是22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的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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