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成都电务段西昌生产组技术室主任杨仁秋,短短两年内,竟侵吞公款60万余元,另对87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近日,省高院突破其“零口供”,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其个人财产10万元,追缴147万元赃款。
今年44岁的杨仁秋1984年参加工作,随后被提升为西昌电务段技术室主任。2002年9月25日,上任才21天的杨仁秋,就第一次把贼手伸向公款。那天,杨所在单位向西昌一家科技发展中心采购大批钢丝绳。杨仁秋借此虚开材料发票,轻松套取公款1.6万元。2004年12月10日,杨仁秋安排人向成都某科技公司购买变压器时,一次性套取公款15万元。经查实,杨仁秋先后套取公款97万余元。扣除杨仁秋能提供各种票据36.9万余元外,杨仁秋已将其中60.1万元占为己有。
记者王仁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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