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记者在四惠附近一家旧货交易市场碰见了一位张先生,“当时外观看起来还不错,图像也还好,谁知道回家就出毛病了。”他三个月前以300元的价格买了一台25英寸二手彩电,“结果看的时间还没有修的时间长。
由于旧家电价格便宜,所以购买这些产品大多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中低收入阶层,而他们又恰恰因为知识结构简单,通常购买二手家电时处在弱势地位,不少二手家电摊主便抓住这些人的弱点大赚昧心钱:将回收的旧家电做些包装,并将电器故障进行简单修理就卖给农民工。其中不乏超期工作的家电,这些问题家电轻则导致购买后不能正常使用,重则有可能发生爆炸等威胁人身安全的恶性安全事故。
根据《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规定,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标志的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期为两年(买卖双方另有协议除外);没有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标志的旧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期为十年。但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由于不懂相关法规,农民工等群体在二手家电市场购物后,根本无法保障自己的利益。诸多业内人士认为,相关部门应该加强旧家电回收、销售市场的管理,既要让那些经济不宽裕的家庭,买到价格便宜、可以放心使用的旧家电,也要让市场业者能够正当赚钱。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记者:廖奇 徐娅萍 王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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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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