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1月22日专电(记者罗博)记者日前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到,自2000年至2006年底,宁夏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实施“阳光仲裁”,为劳动者构筑起社会保障的“第一道防线”,共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883件,为劳动者挽回了近7400万元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宁夏各市、县(区)从2000年开始,陆续成立了劳动仲裁委员会。为了打消当事人“怕诉、怕拖、怕输”的顾虑,各级劳动仲裁机构推行“阳光仲裁”,一般案件一律实行“五公开”即: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仲裁规则公开;审理程序公开;举证、质证、认证环节公开;仲裁结果公开。允许符合条件的公民在开庭时参加旁听,以程序公开促进实体公正,让败诉者败得心服口服,胜诉者胜得明明白白。他们专门制作了《劳动争议处理告示栏》,明确劳动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申诉流程、申诉实效、处理实效,并将仲裁员照片张榜公布,让劳动者自由选择仲裁员。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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