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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下发文件 描述专职副书记责任划分

  这一轮地方党委换届,党的领导体系形成了一套全新的架构——书记、专职副书记和常委,但三者之间责任如何划分,全国各地尚在探索。

  四川率先给出了答案——1月14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实行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以下简称“《试行意见》”)。

四川省以文件的形式,对这种全新的党内领导体制做了一个大致的描述。

  《试行意见》规定,常委成员的工作直接对常委会负责(之前是对分管的副书记负责),常委之间分工不交叉,没有在政府兼职的常委不分管政府具体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该文件对专职副书记的分工和工作运行,给出了三种不同的形象——“专职综合型”、“专职党务型”和“兼职综合型”。

  “2006年9月,全省整个市县换届启动,各地需要有一个指导性文件,我们在绵阳、眉山就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进行了调研,形成了日前正式下发的《试行意见》。”四川省委组织部一位相关官员对记者说。

  专职副书记的三种形象

  根据中央的部署,肇始于2006年的地方党委换届,目前大半省份都得以完成。一般都配置了“一正二副”的领导架构,即一名党委书记,两名副书记。在副书记中,一名分管行政工作(省、市、县长),一名分管党务的专职副书记。

  但专职副书记的责任边界,是这轮地方党委换届中各地碰到的典型问题。

  “按照中央要求,这次换届后,常委班子可设一名专职副书记。可是‘专职副书记’的涵义是什么呢?”四川省委组织部一名相关负责人对记者问道,因为目前中央的文件里只有一句话,“‘可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其他工作’。”

  在地方执行上,这加大了操作层面上的难度。

  “原来副书记与常委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常常是分工重叠,比如管党务的副书记与组织部长之间重叠。”上述四川省委组织部官员说。

  特别是,传统的副书记管常委还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副书记比较强势,就可能出现大包大揽,什么都要管的问题;还一种情况是副书记比较弱势,就可能出现什么都管不了,无所事事的问题。

  现在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不具体分管常委,如何准确定位“专职副书记”?

  “表面上看,专职副书记的责任似乎比以前更大了,其实不然。”四川省一名政界人士向记者分析。

  比如说“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但在过去这是党委办主任(秘书长)的工作职责,而且按照惯例,局级的党委办主任(党委秘书长)一般就是常委了,专职副书记跟党委办主任(秘书长)的职责是否会出现新的“交叉”?

  再比如“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委托与否,全在书记,这就面临着随意性大的问题。要是委托的该项工作还有其他常委分管,专职副书记会不会又跟常委有交叉?

  对此,四川省《试行意见》首次明确了专职副书记的工作职责,在“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的前提下,专职副书记可受书记委托分管或联系党委有关方面的工作,也可兼任由常委担任的某一职务。

  “在一个市的范围内,县(市、区)党委专职副书记的分工要尽可能规范一致;专职副书记的具体分工一般不与其他常委重叠交叉”。

  有关政府官员分析,《试行意见》将“专职副书记”的职能定位成了三种类型。

  一种是“专职综合型”——协助书记处理日常事务,受书记委托,负责有关工作。这也是中央文件有说明的;

  一种是“专职党务型”——比如负责党群工作、政治工作,与市长(副书记)的分管经济、行政工作相对应;

  一种是“兼职综合型”——比如专职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或者政法委书记。这种选择的动机记者注意到源于人们担心党委“减副”后,纪委书记“降格”可能削弱反腐力量。

  虽然《试行意见》一再强调“各地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情况”相机选择,但相关组织系统的官员分析,专职副书记可能更多地定位为“专职党务型”。

  “首先中国共产党是个大党,专职副书记关注党的自身建设,体现了党委体制的回归;再说此举也有利于理顺党政关系。”上述官员说。

  “目前党的系统普遍反映最弱的是党建问题,专职副书记协助书记管党建是一个好的选择。”这名官员重申。

  巴中模式是个案

  在书记、专职副书记、常委架构中,既然专职副书记可能存在着重新交叉,是否可以一次性取消“专职副书记”职数呢?

  四川曾经也做过试点,但最终并没有在全省推广。该试点是在四川巴中市——巴中市曾经因为该市市委书记李仲彬因为在政治体制改革上的屡有探索而小有名气。不过巴中试点也得到了省里的支持,有消息说巴中试点的重要参与者之一是四川省委组织部魏宏部长。

  “2006年5月初,魏部长亲自牵头负责制定了《四川省市州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试行办法》,并于当月中旬带队赶赴巴中,与地方党委领导班子谈话后,明确按照《试行办法》进行试点,并提出具体要求。”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选择巴中的主要原因是该市2名专职副书记在2005年就已进行了调整,这是一个机会。”

  “巴中试点很快就开展了起来,并在一个月内出台了一整套办法,比如《常委分工负责制运行规则(试行)》、常委会领导体制的‘五条原则’和决策运行的‘八项制度’。”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透露。

  通过试点,巴中市委常委由原来的13名精减为11名——市委书记、市长、两名副市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一名县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军分区政委、公安局局长、副书记由原来的5名精减为1名,即市长。

  巴中模式,副书记只设市长一名,另外不再设立专职副书记,使党委书记没有了任何“防火墙”和“缓冲层”。党委书记将直接面对现实以及任何可能出现的情况。

  此间政府官员指出,这种情况在实际运作中并不一定可行。“我国政府临时性的工作比较多,例如重大政府性工程等,书记需要有个帮手。”

  因此,不设专职副书记,对党的书记工作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试点推广的意义还不大。”

  下一步:理清党内“三会”

  各地虽然陆续建立起了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常委会运做体系,但它在实际中运转如何,目前还看不到检验。

  四川省委组织部官员对记者透露,从四川省调研和试点工作的情况看,大部分党委常委认为,新的分工权责明确,有利于减少扯皮摩擦,提高常委和常委会工作效率;有利于充分调动常委的工作积极性。

  但是,这项改革目前还处在探索阶段,常委分工负责制后,效率有可能提高,但书记的权力会否比之前更大?还有人担心常委会成员的权力是否会出现部门化的倾向等等。

  “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后,改革中暴露出的问题我们也将进一步从制度上加以完善,比如我们将更加注意发挥全委会作用,全委会定期召开,探索在全委会设置监督小组等。”四川省委组织部官员对记者说。

  “实行党委常委分工负责制,实际上是合理配置党内的“三会”——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的关系。”1月19日,四川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在这个三层机构中,全委会是监督机构,党代会是决策机构,常委会是执行机构。理清了三层机构之间的运行格局,也就推进了党内的决策民主。

  而常委分工负责制改革被认为是这轮改革的开始——这轮政治体制改革,显然是从党内民主着手。(来源: 星辰在线 记者何忠平)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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