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原)我国新的钻石税收政策自2006年7月起实施以来已初见成效,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进出口、交易额大幅增长,创出历史新高。
2006年我国一般贸易钻石进出口、交易额首次突破6亿美元,达到6.1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4.4%,相当于2002年钻石进出口、交易额的3.83倍。
此前,2006年7月1日起,我国实施新的钻石税收政策,对经上海钻交所海关报关进口到国内市场的钻石,毛坯钻石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成品钻石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税负由17%降至4%。值得注意的是,一般贸易钻石、主要是首饰用成品钻进口额出现了快速增长。2006年我国一般贸易成品钻进口额达2.01亿美元(占全年钻石进口额的95.7%),比上年增长87.3%;其中下半年成品钻进口额达1.47亿美元(占全年成品钻进口额的73.1%),同比增长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