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庆:中国并不把人工流产作为计划生育的手段
[郭卫民]: 现在开始提问。
[合众国际社记者]: 第一个问题,请您给我们列举一些数据,就是有关“十一五”的计划,整个国家对计划生育的投入有多少?2006、2007年的投入分别是多少?2006年,您能否给我们列举整个国家实施流产的数量是多少?在您发言的第九段中提到对于人权的保护,特别是提到一些个人权利,我想对于计划生育政策来说,怎么样保护个人选择孩子数量的权利?另外,还有因为人群有不同的差异,比如说富人和穷人,因为富人能够付得起教育和抚养等有关的费用,所以他们生育孩子的数量和穷人就有差别,怎么从法律的角度来保证穷人和富人的权利都能得到平等的保护?
[张维庆]: 感谢合众国际社记者的提问。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时期的投入,用一个最简单的数据表明,就是人均达到30元。这是指财政投入,不包括社会各界的投入、企事业单位的投入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投入。至于中国的流产问题,我想这是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国并不把人工流产作为计划生育的手段,现在未婚青少年有流产的问题,已婚的也有少数流产的问题,但是对这个问题,中国政府只能给这些不太懂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及保护自己的青少年,要提供必要的服务,保证他们的健康和安全,让他们懂得怎么样去保护自己。对已婚育龄妇女的流产问题,中国政府也要提供免费的、低费的优质服务,保障他们的健康与安全。
至于穷人、富人的问题,我想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反生育政策的人,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就像你说的,有钱人交社会抚养费当然是不成问题的,穷人交社会抚养费确实有一定的困难。对这个问题,我们对贫困家庭在交纳社会抚养费方面,可以减少、免除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部分。对家庭的困难,我们政府也要提供各方面的帮助,包括义务教育的问题,包括医疗卫生的问题。但是,这些都是说明我们对这些家庭的关心,并不等于这些家庭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就是合法的,我们会通过各种方法,使他们理解、支持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他们的孩子我们没有任何的歧视,在整个的公益事业方面是平等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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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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