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一男子盗窃电缆在逃期间,竟躲进看守所打工。可他万万没想到,关押在看守所的同伙认出了他。近日,宋某被芝罘区法院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5年1月至2005年3月间,宋某伙同同案人刘某等3人在毓璜顶公园、华侨宾馆附近,盗割正在使用的BV25型电缆600米及BV50型电缆500米,折价人民币1.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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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报案后,刘某等3人被抓获,宋某负案潜逃。他自以为“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为此,费尽心机,在看守所食堂找了一份临时工作,并大摇大摆地出入看守所。事有巧合,刘某被抓获后,正好在此看守所看押。看到宋某后,他吃惊之余急忙向看守人员做了汇报,警方在看守所宿舍内速将宋某抓获。(任泽英顾磊 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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