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天磋商,1月22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交通厅联合发出紧急通知,明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春运期间公路票价政策问题,连日来给人以无限猜想的公路春运票价问题终于尘埃落定:2007年春运期间,国铁及地方铁路旅客列车票价不再浮动;公路旅客票价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受两方面影响,一是1月17日的票价水平成为春运票价标准准绳,二是运价和油价联动政策仍然实行。
通知要求,自治区内的春运公路旅客票价以2007年1月17日各运输企业、经营者的实际执行票价为准,实际执行票价已高于规定的基准运价(实行了运油价格联动的市、县,以调整后的基准运价为准),但未超过最高上浮幅度的班线,应稳定在该日实际执行票价水平上,不得再提高。实际执行票价低于基准运价的班线,允许执行至基准运价。
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区外对开的跨省(区)公路客运班车票价,仍实行与区外对开地对等票价的原则,经营者需将具体票价报当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各运输企业、经营者要根据价格分工管理权限,将春运各类车型、各条班线的实际执行票价情况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各地价格、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上述规定,认真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各班线的春运公路旅客票价。
通知要求,各运输企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制定的春运公路旅客票价政策。各客运站要提前做好春运票价的明码标价工作,在车站显著位置公布各班线的基准票价和春运期间实际执行票价,做好春运期间价格政策咨询工作。
在监管方面,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春运期间旅客运输价格的监管,会同铁路、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各运输经营者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依法处理经营者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记者韦芳芳)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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