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昨日(22日)向全省发出《关于切实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五条措施和要求。
通知要求: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对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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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求及时发现、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针对近期学校内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多发的特点,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传染病疫情监测,增强学校和教职员工的疫情报告意识,杜绝瞒报、漏报、缓报,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要加强疫情监测管理,落实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哨点监测医院和流感网络实验室的责任。加强与教育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密切协作,做好学校卫生防病工作的技术指导,建立健全学生因病缺课的监测、报告与管理制度,落实好晨检制度。
四、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疫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公安、新闻媒体等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五、要开展健康教育,对学生进行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强化教育,普及流感、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努力提高群众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全社会的卫生防病意识。(毕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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