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日期是2006年10月23日的有奖促销味精,兑奖卡的有效截止日期竟是2006年7月1日。这种味精是不是假的?中了奖还能兑奖吗?昨天上午,闽侯洪女士打电话到本报反映此事。
洪女士说她家是开食杂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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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女士随后打开其他10包待售的味精,发现所有味精里的兑奖截止日期都是2006年7月1日。后来洪女士找到生产厂家,厂家很快回收了92箱味精。但是仍有一些顾客找上门来,质问味精兑奖截止日期怎么比生产日期还早,怀疑是厂商造假了生产日期,担心味精的质量,有些顾客则拿着兑奖券来兑换。
在洪女士的店里,记者看到数包味精,兑奖截止日期都比生产日期早。
通过味精包装袋上的联系方式,记者采访了味精生产厂家——榕诚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总经理助理阮道春表示,由于生产工人出错,将过期的兑奖卡放入包装袋中,而味精质量没有任何问题。去年11月,当他们知道这种情况之后,立即到工商部门公正并发通知声明,这种截止日期为2006年7月1日的兑奖卡继续有效。如果有人买的味精中有这种兑奖券,他们公司负责继续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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