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汤慧梅)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出通知,本月26日起,调整心脑血管等10类354种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其中70%的品种下调价格,平均降价幅度20%,最大降幅85%,降价金额约70亿元。
据了解,为做好这次药品降价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就组织力量,开展了生产成本和市场实际购销价格的专项调查,召开多次专家会议进行评审,并反复听取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了这次药品价格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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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精氨酸注射剂(5g:20ml*5)每盒最高零售价18.2元,十一酸睾酮胶囊(40mg*10)每盒(瓶)最高零售价21.7元,托特罗定片剂(2mg*30)每盒(瓶)不能超过98.1元,人纤维蛋白原注射剂0.5g(冻干粉)每瓶最高零售价147元,人血白蛋白注射剂(10g:50ml)每瓶最高零售价259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考虑到目前我国医药卫生体制及市场流通现状,对价格偏高、折扣空间较大的品种,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分步降价;对临床急需、价格低廉、疗效确切的药品不再降价,以鼓励廉价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对市场供应紧缺或断货的品种,适当提高价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申,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销售,实际采购价格高于500元的,最高加价额不得超过75元。对于零售包装单位内含2支以上注射剂的,医疗机构在拆零出售给患者时,应按照该零售包装单位零售价格除以包装数量计算单支零售价格。
信报追访
降价药买不到怎么办?
为防止降价药品从处方和药房“消失”,发展改革委规定,医疗机构销售降价药品的数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的,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调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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