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十一五”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专项规划
早报讯(记者康云)未来几年,我省将推广住宅精装修,以减少二次装修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这是省政府日前出台《福建省“十一五”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专项规划》的一项内容。
发展绿色公交
交通运输节能方面,开发和推广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更新改造、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发展柴油车、高效低耗重型车。在福州、厦门、泉州等有条件的城市逐步推广天然气、乙醇汽油为燃料的城市公共交通和电动公交车,发展绿色公交。
严禁一户多宅
在“节地”方面,严禁占用农地新建扩建实心砖厂,在小城镇提倡建设公寓式住宅楼,控制独立式住宅楼,严禁一户多宅。
2010年全省农村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工业建设项目用地建筑系数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35%。
水电价格调控
“节水”方面,重点抓好火力发电、纺织、石化、造纸、钢铁、啤酒等六大高耗水行业的节水管理工作。力争2010年,全省城市和县城居民计划用水率从现有的50%提高到70%,主要城市公共设施节水器具普及率达95%以上,供水管网漏损率从现有的20%降到15%左右。
开展城市中水回用,严禁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2010年,全省中水回用率在现有1.1%的基础上明显提高,厦门、晋江、石狮市中水回用率达10%,福州、莆田、漳州市中水回用率达6%。
重点推进矿产资源价格、水价、电价、石油和天然气等价格改革,对居民生活用电继续实行分档累进加价,继续实行高耗能差别电价政策。完善水价机制,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政策。
推广住宅精装修
建筑节能方面,将推广使用节能新型墙体材料,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设计与施工严格执行节能50%的节能标准。
“节材”方面,因地制宜推广节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节能型塑料门窗、塑料管材等新型化学建材,推广住宅精装修,减少二次装修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2010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在城区应用比例达75%以上,其中设区市城区全部采用新型墙体材料,县级城区达到60%,城镇所在地达35%以上,农村建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也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并在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百亿投入水利工程早报讯(记者康云)日前,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十一五”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规划明确,“十一五”末,全省主要江河湖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监控率将达到70%以上,城市主要供水水源地水质监控率达到95%以上。
“十一五”期间,我省水资源将开发利用与保护专项规划(含续建)重点建设水源工程32项,其中蓄水工程14项,引水工程16项,调水工程2项,水利及水资源保护总投资约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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