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人物沈××,36岁,嘉兴平湖人,初中文化。诈骗案总策划,“工程项目”牵线人。
沈某平常做做小生意,爱打牌。两年前,通过牌友老周,结识老周的外甥李老板(即本案受害人,在北京开工程公司。现定居海外)。
2005年9月,沈某做生意亏了本,把目光瞄准了财力雄厚的李老板。他翻了一圈浙江地图,发现临海和温州之间还没通高速公路,于是心生一计,随手在地图上画了一条红线。
沈找到李老板,说临海到温州之间要建高速公路了,他有个亲戚在省城当领导,能搞到这个项目,问李有没有兴趣?
李老板让沈某帮忙引见。
沈一看有戏,马上回家做准备。他找来一大堆道路建设方面的资料,很快编造了《临海至温州高速公路初步合作协议》等厚厚一大叠文件,交给李老板,说亲戚已经在积极帮他争取项目了。
2006年1月,沈某说这位省城的亲戚要去北京,找熟人疏通关系,活动费要40万元,他自己已经出了20万了。李老板听罢,二话没说
2号人物范××,女,30多岁,嘉兴人。沈某的朋友。假扮“奥×公司”投资人,由沈某陪同,代表奥X公司去北京考察李老板的公司。
2006年1月,沈范二人在北京吃喝玩乐了一圈回来,对李老板的公司表示满意。
此时,李老板已经深信不疑。沈以活动费、招待费等名义,先后从李老板那里骗走15万元。
而此时,沈某已经开始物色“签合同”的人选。这天,他在杭州天目山路的墙上,看到一个办假证的广告,又心生一计。
3号人物欧阳×,19岁,湖南人,初中文化。在杭州从事假证业务。被请来假扮奥×公司老总的小舅子。
(法庭上,检察官问欧阳:你在杭州是否无业?欧阳答:我有工作的。问:什么工作?答:给人办证啊。检察官:你给人办假证也算正当职业吗?)
2006年2月,欧阳接到一个客户(即沈某)电话,让他搞一个“温州奥×道路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再刻一枚奥×公司合同专用章,两人约定价格800元。
2月底,沈打电话给欧阳,让他去找一个人假扮领导跟李老板见个面。
欧阳说,人选是有的,但服装太差了,这样出去会被人识穿的。
沈甩手给了欧阳600元。欧阳说不够,档次要高一点的。沈又往他银行卡里打了几百块钱。
4号人物许××,30多岁,欧阳的老乡,绰号水哥。假扮领导。
欧阳和水哥买来两套西装,在沈某的带领下与李老板亲切见面。双方谈得很尽兴,还合影留念。
(庭审时,检察官出示了两张合影照片。照片上,李老板捧着酒杯开怀大笑,水哥始终没看镜头,把脸别向旁边,笑容僵硬。)
5号人物(欧阳供述的一个同伙,没有真名,绰号教授),30多岁,也是欧阳老乡。假扮奥×公司老总。
2006年2月25日,沈某带着欧阳、水哥和“教授”,揣着假公章和假营业执照,赶到杭州西湖边一家高档宾馆,在愉快的气氛中,与李老板签下《临海至温州高速公路建设合同书》。一式5份。
几天后,沈对李老板说,奥×公司老总(即欧阳的老乡“教授”)生病住院了。李老板又给了沈某5万元慰问费。
记 者 殷志艳
通讯员 周向红 西 法
插 图 连 诚
一手叉腰,一手在地图上随便把两个点连接起来,就成了高速公路的规划项目。
由沈某担任总策划,联手假证贩子出演的一起团伙诈骗案(诈骗金额39万元),专门设计了一整套假的招投标场景,动用了一系列的出场人物,专骗想承包工程的老板。此案昨天在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
合同签了两个多月了,但项目迟迟没有动静,李老板到国家发改委一问,根本没有这个项目!再一打听,温州奥×公司也不存在,注册地址是当地的一家茶楼。
至此,李老板已经给了沈某39万元、6幅油画(价值2.2万元)。
李老板报警。沈某、欧阳、水哥先后落网。沈退回赃款10万元(警方查扣的6幅油画已退还受害人李老板)。其他钱都开销掉了。欧阳、水哥等人共拿到7000多元劳务费。
昨天,法庭休庭合议时,承办检察官举起厚厚一叠材料跟我说:“诈骗案的被告个个能说会道。就像这帮骗子,口才真当好,总是跟你绕圈子。你没有这些证据,他们是不会认账的!”
11:09,法官当庭宣判:主犯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罚款两万元;从犯欧阳判刑两年六个月,罚款5000元。责令两被告退赔剩余赃款29万元。
假扮奥×公司女投资人的范某,暂未处理。
假扮领导的水哥,另案处理。
假扮奥×公司老总的“教授”,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