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丽莉)记者昨日获悉,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五一”前夕在西安隆重召开“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从今日起我省的各行业、单位均可推荐省劳模、先进工作者人选。
看看哪些人可参加评选
据了解,“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大会”五年举行一次,本次大会评选、表彰的范围是:2002年以来,在我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工农业生产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
这次大会将评选、表彰“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600名,其中农民100名(含乡镇企业人员);表彰“陕西省先进集体”100个(包括法人单位和基层组织)。其中,企业负责人不超过职工总名额的10%,一线职工不低于职工总名额的55%,农民工将保证一定的名额,科教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职工总名额的20%,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不超过职工总名额的5%。
怎样推荐省劳模、先进工作者
据介绍,劳模、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审核的批准程序为:基层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村民或社区(代表)大会民主评选,基层单位党政工联署推荐,主管部门审查;企业负责人和法人单位还须经县级以上工商、税务、审计、纪检、监察、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保、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推荐人选是党政机关干部的,须经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所有推荐人选按隶属关系由各市(区)或产业(厅、局、总公司)向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推荐,向全社会公示,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审定,省委、省政府批准。
评选劳模,严控少数人说了算
省委书记李建国在给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的批示中说,此次评选要发扬民主,严格控制少数人说了算,要用民主的办法评选劳模,在发扬民主的环节上有新的举措,要专门制定民主评选劳模的办法,要有群众参与,把评选劳模的过程作为一个发扬民主的过程、调动职工积极性的过程、增强职工动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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