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银行获人民币业务资格
服务对象重点“锁定”珠三角和香港客户
深圳商报记者朱丽华
本报讯昨天记者获悉,首家总部设在深圳的外资法人银行华商银行获得人民币业务经营资格,开始为外籍人士和港澳台人士以及各类企业提供人民币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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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华商银行1993年5月成立,总部设立在深圳,在蛇口有一家分行。历经数次股权变更,2005年华商银行的股份被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全部收购。收购完成后,华商银行的企业类型由中外合资银行转变为外商独资银行,从而成为目前总部设在深圳的首家外资法人银行。重组后,华商银行注册资本为8530万美元。
昨日,华商银行发布公告,表示中国银监会已经批准了其变更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事项。公告显示,华商银行目前注册资本达到7.2078亿元人民币,业务范围新增了人民币业务。除能对各类客户提供全面外汇业务外,也可以对各类企业、境外人士提供人民币业务。
华商银行相关人士表示,虽然注册资本在数额上没有变化,但币种更换为人民币,是为了更好在内地开展业务。该行将立足深圳,业务辐射珠三角地区及香港地区。为了满足未来银行发展需要,该行正在向中国银监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金至10亿元人民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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