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既没有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也没有违反法律,为什么要终止我的劳动关系?为什么不给我发放生活补助?我现在连基本生活都有困难了。”昨(23)日,在成都地奥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负责清洁工作的丁琼芳说,自己在公司工作了14年,却被毫无理由地终止了劳动关系,还领不到应有的生活补助。
公司通知
不再与她签合同
“我是1992年10月15日进入成都地奥有限责任公司的,到现在已整整14年了。”昨日,丁琼芳对记者说,2006年12月28日下午,公司生产部经理洪伟告诉她,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快满了,她将不能再和公司续签合同。
“我当时一下就懵了,想到自己如果失去工作,家里就要失去生活来源,那怎么办?”丁琼芳立即问洪伟为什么,洪伟告诉她没有任何原因。“我便去找人事部经理敬伟,结果敬伟说也是没有任何原因。”丁琼芳说,她觉得公司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不和她签定劳动合同很不合理。
解除合同
没拿到一分补助
去年12月30日,丁琼芳刚走进办公室,敬伟就拿出笔和纸叫她签字。“我一看是《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就吓到了,我问他为什么不和我再续签合同,他还是回答没有理由也没有原因。”丁琼芳签完字后,问敬伟公司会不会给她发放生活补助和住房公积金,敬伟告诉她要等段时间才知道。
第二天,她便到劳动局和社保局找了一份关于生活补助和住房公积金的文件,按照文件规定打电话找敬伟商量,结果敬伟告诉她,公司可能不会对她进行补偿。“现在20天过去了,公司仍然没有任何说法,我们家的经济情况本来就拮据,现在公司不发放生活补助,我们连生活都成困难了。”
公司说法:
如有规定我们会考虑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工业园区的成都地奥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经理敬伟表示,终止劳动关系是因为公司和丁琼芳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由于搞卫生工作的人员有好几个,而工作量小,所以和丁琼芳终止了劳动关系。
“我们与丁琼芳签订的劳动合同属于自然终止,所以不会对她进行经济补偿。如果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我们会作进一步考虑。”
市劳保局:
她应到劳动厅去投诉
“她应该到劳动厅去投诉,然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昨日下午,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的李处长表示,丁琼芳的事情属于公司的用工行为,对于这种争议,劳动者首先应当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投诉,然后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早报记者孟梅实习生刁明康卢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