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怠于职守,未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导致宁武县东寨镇民居“7?7”爆炸发生。今日,宁武县东寨镇原副镇长王建平,以及东寨镇派出所原副所长李晓东,因涉嫌玩忽职守被刑拘。
2006年7月7日,宁武县东寨村村民王二文(又名王文义)居住的院内,西库房私藏含有氯酸钾成分的炸药发生自燃,引起库房着火,导致炸药突然爆炸。
造成参与救火和围观群众49人死亡、30人受伤,7间平房被毁的惨案(本报曾多次报道)。事发后,最高检察院十分关注,就爆炸案背后是否存在职务犯罪进行了批示。忻州市检察院办案人员调查发现,东寨镇分管煤矿的原副镇长王建平、东寨镇派出所原副所长李晓东,在工作中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消除安全隐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涉嫌犯玩忽职守罪。今天,两犯罪嫌疑人被忻州市检察院刑事拘留。(记者 王少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