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遏止越境转移危险废料的《巴塞尔公约》,是1989年3月22日在世界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的,公约有近120个缔约方,我国于1990年3月22日在公约上签字。
《巴塞尔公约》正式名称为《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旨在遏止越境转移危险废料,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和转移危险废料。
| |
1995年9月22日,100多个国家的代表在日内瓦通过了《巴塞尔公约》的修正案。修正案禁止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危险废料,并规定发达国家在1997年年底以前停止向发展中国家出口用于回收利用的危险废料。(成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