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六名员工因没有拿到加班费提起了劳动仲裁。随后,商场不满劳动仲裁结果,向白下区法院提起了诉讼,表示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资。 员工仲裁获支持
商场在诉状中称,六名员工于2002年12月开始从事收银工作。
事实上,双方合同期满后,六名员工将补休单交给商场,商场已经依据《员工补休单》结清了所有的休息日加班、加点工资,并且通知他们领取工资,但该六名员工却不去领取,对此要求商场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加班工资,无任何法律依据。
而六名员工在拒绝领取工资后提起了劳动仲裁,得到了仲裁部门可以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裁定。据悉,该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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