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搜狐新闻-搜狐网站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江苏新闻 > 南京晨报

“流浪汉维权案”风云再起

  “我有一个儿子,从家里出走好几年没回来了,我一直很挂念。想拜托你们帮我查查,那两个死了的流浪汉中,是不是有一个是我儿子?”近日,一封陕西老人找儿子的来信,寄至高淳县检察院。 “案件影响始料未及”

  一起“流浪汉”维权案,让地处南京郊县的高淳县检察院名震全国。

昨日,高淳县检察院刘继友检察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当初,检方发出检察建议支持民政局替流浪汉维权,初衷仅是出于化解纠纷。但目前,此案引起的深层次讨论已远远超过了案件结果。

  2004年12月4日18时10分许,高淳县的李某酒后驾驶客车,沿县内双固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固城加油站路段时,将躺在机动车道上的一无名男性碾轧致当场死亡。2005年4月2日19时30分许,王某驾驶一辆三轮运输车,沿高淳县双望线从北向南行驶至4km路段时,将一无名男性撞跌于东侧机动车道内,被迎面驶来的小客车当场轧死。

  经高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肇事司机均负有事故责任。由于无人认尸,有关部门无法确认两具尸体的身份,只能基本认定这是两名外来流浪汉。高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媒体上刊登认尸启事,但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无奈只得将两具无名尸体火化,骨灰暂由高淳县殡仪馆进行保管。

  高淳县检察院介入此案后,调阅了事故卷宗,收集了相关证据,于2006年3月8日向高淳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民政局提起赔偿诉讼。 “很多人要来辨认死者”

  “谁来充当未知名死者的赔偿权利人?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赔偿费用如何处置?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处理未知名死者交通事故时,同样也遭遇了这几个问题的困扰。由于没有找到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交管部门消极地将案件搁置起来,宕延期长达一年之久。”刘继友检察长在采访时透露,流浪汉死亡案案发后,由于无人替死亡流浪汉主张赔偿权利,公安机关交管部门难以确定赔偿数额,赔偿义务人却因有保险公司垫背,积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虽经多方查询仍因依据不足不敢轻易结案,直至2006年3月才将案情向检察机关等有关部门反映。

  2006年3月29日,高淳县民政局向法院提交了诉状。4月4日,高淳县检察院又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意见书,以支持民政局起诉,并供法庭合议时参考。4月19日,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深层次的讨论,一段时间内,查询审理结果的、表示支持的、十多起要求辨认死者的来信、电话接连不断。

  2006年12月18日,高淳县法院作出一审裁定,认定高淳县民政局与无名死者之间存在行政法律关系而非民事法律关系,就该起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高淳县民政局不享有民事赔偿请求权,因而不是适格的民事诉讼原告。裁定驳回其诉求。

  高淳县民政局不服一审裁定,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此案二审开庭在即。

用户:  匿名  隐藏地址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Sogou推广服务

新闻 网页 博客 音乐 图片 说吧  
央视质疑29岁市长 邓玉娇失踪 朝鲜军事演习 日本兵赎罪
石首网站被黑 篡改温总讲话 夏日减肥秘方 日本瘦脸法
宋美龄牛奶洗澡 中共卧底结局 慈禧不快乐 侵略中国报告



说 吧更多>>

相 关 说 吧

刘继友

说 吧 排 行

茶 余 饭 后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