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岛早报》报道1月19日中午,青岛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建工小学的10岁女学生殷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经过一个无人值守的铁道口时被火车撞出四十余米,当场死亡。记者昨日获悉,铁路部门有关负责人作出答复,按照有关规定,出于人道主义补偿殷华家属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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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目前铁路部门的事故赔偿依据是国务院1979年的178号文件《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规定》明确,“死亡者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由铁路部门酌情给予80-150元火葬费或埋葬费,还可酌情给予一次性救济费100-150元,伤者住院期间吃饭所需粮票须由本人交纳。”如此算来,埋葬费和救济费加起来最高也就是300元。
随后,记者与济南铁路局安全检查值班室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火车事故赔偿标准是按照1979年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虽然现在看来这些规定有些不近人情,但自1979年后就没有出台新的相关规定,铁路部门只能以此为据。
“1979年两角钱就能买张火车票,现在我两角钱能买到火车票吗?”听到铁路部门的说法,殷华的大伯说,工资水平、物价都在涨,火车票价也在不停地涨,铁路部门照搬28年前的补偿标准处理今天的伤亡事故令人愤怒。在殷华家属的质疑下,处理此次事故的负责人最后表示,补偿最高涨到600元,其他事宜铁路部门一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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