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校费能否拿来给老师加薪
有市政协委员提出,在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此举可改善教师待遇
广州市两会2007
“两会”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集中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场所,各种“建议”和“提案”,涉及国计民生各个领域,有为提高教师待遇献计的,有关注“狗权”的,还有加强选民和人大代表沟通与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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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严艳 实习生陈小晖)两会期间,不少教育界的政协委员发出了“教师工资低”的呼声。市政协委员张仲庆昨天提出,目前中学教师工资普遍偏低,而政府财政投入又比较有限,政府可将学生择校费拨出一部分用以提高教师工资。张仲庆认为,这正是“多形式吸纳社会资金”的重要表现。
张仲庆认为,中小学校一直在为择校费“背黑锅”,事实上,择校费已经如数上交财政部门,老师的待遇并未因此受惠,择校费都是“给砖头不给人头”。
“长期以来,老百姓都认为择校费是用来给教师发工资、发奖金的,这其实是个误解”。张仲庆说,学校只是负责为择校费开账户,学生所缴纳的择校费全部上交财政部门。一般来说,财政部门将把择校费拨给各个学校建房子、买设备,但教师们并未因此受惠。所以,“择校费一直都是给砖头不给人头”。
张仲庆认为,广州市中小学教师待遇与公务员相差很大,从《政府工作报告》来看,政府已经开始重视这一问题。他建议用择校费来提高教师工资。
“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那么中小学教师与公务员的工资差额就应该由财政进行保障”,而对于高中教师待遇,张仲庆认为应该与小学进行区别,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如政府所言:“多形式吸纳社会资金”。
“择校费就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资金,为什么不用它来提高教师工资?”张仲庆认为,这是一个一举两得的措施,一方面真正落实了《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多形式吸纳社会资金”的办法,另一方面教师待遇也因此真正得到改善。因此他建议,择校费作为重要社会资金投入进各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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