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9日早上8:30,镜头定格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看押室门前。一位少女经过特许,站在离她父母只有1米左右的台阶上,隔着铁栅栏和她临刑前的双亲见上了最后一面。栅栏里面,父亲目光呆倦,母亲泪流满面,反复叮嘱自己的女儿要照顾好四个弟妹。
这天,陆川县建国以来最大的贩毒案、也是广西涉案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一起家族贩毒团伙彻底覆灭。18名被告人、65.338公斤毒品、涉及6项罪名、8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其中4名缓刑2年执行),这组数字让人惊讶!更让人感到遗憾的是,这18名被告人中,彼此之间有亲戚关系的13名,其中两对是夫妻。
梦魇:从惊醒中破灭
2003年11月份,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打击金三角地区贩毒犯罪活动专项活动中,玉林市公安局毒品犯罪侦查支队根据掌握的情报,发现陆川县陆城镇北街3队19号的吕凤旋(女)有贩卖毒品的重大嫌疑,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和摸底发现,陆川县这个贩毒团伙形成了一个以家族式,多人参与的贩毒产业链,具有数量大、成员复杂,上、中、下线分工明显的特点。
在云南的刘志雄、杨黎斌和缅甸的毒犯成为这次贩毒的上线;揭海英和杨庆东成为陈丽珍和冯文龙夫妇的中间介绍人;然后陈丽珍和冯文龙再次把毒品卖给温海霞、吕凤旋等人。同时冯文龙的兄弟阮玉锋也自行参与贩毒,通过陈其斌卖给其他的下线毒犯吕国新等人。公安机关把此案定名为“11.07”特大贩毒大案。
2004年3月3日上午,广西玉林市公安民警守候在玉林到石南公路黑石岭收费站旁,将一辆车牌为云N16972的农用汽车扣留,抓获驾驶司机阮玉锋(又名阮玉彬),缴获人民币十三万多元。同时落网的还有阮玉锋的哥哥——陆川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副所长冯文清。这标志着公安机关抓捕广西陆川县这个贩毒团伙的行动正式开始。
第二天,也就是3月4日晚9点多,这个贩毒家族的主心骨陈丽珍(女)和她的下线温海霞(女)正在一个茶庄喝茶,密谈陈丽珍已经运到陆川县的第三批毒品事宜。陈丽珍在电话确认毒品已经安全到达陆川后后,便叫她的丈夫冯文龙用自己的那辆本田车接她到该县最好的宾馆——九龙山庄9号别墅楼。就在陈丽珍认为货已到手,可以好好享受宾馆给她带来的舒适时,公安人员已经破门而入,把刚刚洗完澡的陈丽珍夫妇抓获,同时被抓获的还有这个贩毒团伙的另外两位重要成员——来自广西东兴市的主犯揭海英和司机杨庆东。
同时,在陈丽珍的姐夫梁忠成家,公安人员缴获这个贩毒团伙的用来贩毒的道具——四个卷扬机滚筒,里面装着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打开的毒品海洛因98块共34.3公斤。
当晚,公安民警在陆川县城将陈丽珍的哥哥陈凯、以及与此案有关的陈其斌、梁忠成、梁英、吕凤旋、温海霞等人抓获。从温俊明身上缴获海洛因50.58克,从梁英住处缴获海洛因90克,从陈凯处缴获毒资现金人民币283万元。
3月9日,公安民警在昆明市云南省农行招待所门口对面街上将贩毒团伙的上线——刘志雄、杨黎斌抓获。
2004年3月30日,公安民警在陆川县抓获吕伟权。至此,广西陆川县这个贩毒团伙的所有成员全部落网。
边境:通往罪恶的路口
冯文龙,1969年出生于广西陆川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从1993年开始,他一直从事个体交通运输业,运输足迹跑遍全国,自己也积攒了一笔钱,到1997年,又改作其他的行当。在跑运输的过程中,他在云南通过自己的岳父认识了广西东兴市的揭海英,揭海英又名“亚柒”。多年来,他一直混迹于云南、缅甸的一些赌场,做过老板,看过台,对那边的情况十分的熟悉。
2003年4月份左右,冯文龙打电话给揭海英说:“你能不能找到毒品送过来,你有熟人没有,想办法找一找?”随后,揭海英找到云南省潞西市芒市的杨黎斌(曾经一起在赌场做过监台,十分要好)和一起刘志雄密谋贩卖毒品。三人在芒市一家河边餐馆商定,由揭海英组织毒品海洛因货源,刘志雄对毒品进行包装,由杨黎斌、刘志雄把毒品从云南运输到广西南宁市,再由揭海英以每对海洛因(重量700克)8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冯文龙。云南芒市,成了他们开始走向贩毒深渊的起点。
在金钱的驱使下,有缜密计划后的行动是迅速的。5月份,冯文龙驾驶自己的本田小车来到云南省瑞丽市,将20万元的定金交给冯文龙,冯文龙马上交给一个叫“阿屯”的缅甸人,订货数量为12对。几天以后,揭海英和几个毒犯在瑞丽和缅甸交界的一个叫姐告的路口,将海洛因24块共8.4公斤交给杨黎斌。再由揭海英坐出租车在前面看风,杨黎斌开一辆云N-11847长安微型车随后运送12对毒品到刘志雄家。
刘志雄,48岁,云南省潞西市芒市镇人,小名“四叔”,上线毒犯的主要成员之一。为了让这12对毒品能安全迅速的托运到广西南宁,曾经做过芒市锅炉厂机械工的他,到芒市机械厂买了两段50-60厘米长的无缝钢管,并在芒市团结大街的一家个体修理厂,把这些无缝钢管加工成两个中空的卷扬机铁滚筒,并在滚筒的两端做了一个压海洛因的钢模。这12对海洛因,共24块,8.4公斤,就这样天衣无缝的分装到了这两个外面绕有钢丝绳的卷扬机铁滚筒里。
“你怎么想到用滚筒来藏毒品的?”记者问他。
“因为我手艺好。我从13岁就进潞西市锅炉厂做机械加工和制造了……。”
为了逃避云南省保山市的两个公安检查站的检查,安全的让这批毒品到达昆明,杨黎斌和刘志雄首先将这两个滚筒通过中巴车托运到保山,他们二人开车跟在中巴车后面,实现人货分离,以防不测。到了保山见一切平安后,二人就把两个滚筒搬上自己开的车,运到昆明,由刘志雄托通过昆明的物流公司托运到广西南宁。为了怕引起别人的怀疑,在广西南宁接货人的姓名留云南杨黎斌的,手机号码留广西揭海英的。
三、四天之后,毒品就到了广西,揭海英分别打电话给杨黎斌和冯文龙,杨黎斌拿着托运单坐飞机到南宁,把内装12对毒品的两个滚筒交给揭海英,揭海英、黄树勇(另案处理),冯文龙用一辆广州本田车(桂K-82306)将两个铁滚筒运回广西陆川县,放在冯文龙的姐夫——梁忠成家收藏。第二天梁忠成将两个铁滚筒割开,陈丽珍将藏于筒内的毒品取走贩卖给温海霞和吕凤旋等人。在农村,由于贩毒人员的隐蔽性和人员的复杂性,这些毒品再次以零小包、小数量的形式转卖或卖给下家更多的人。
这一次试探性的贩毒顺利成功,给上线人员刘志雄、杨黎斌、揭海英,中线人员冯文龙、陈丽珍,下线温海霞等人尝到了甜头,对他们来说,这是一次抑制不住收获的喜悦。
事后,揭海英赚了30多万元,杨黎斌、刘志雄每人赚了15万元,陈丽珍赚了20多万元。第一次,这几个人就像趴在刀锋上的苍蝇,全部尝到了鲜血的滋味。
“……要200元/克,有一次我买了陈丽珍1300克,先付了20万元,后来再给他6万元。我自己是以230元/克卖给下家,得到29.9万元。”温海霞这样说。
开弓没有回头剑,高额的利润让贩毒这个行当永远没有止境,冯文龙、陈丽珍也不例外。
2003年11月,他们又开始重蹈旧路,走缅甸—云南—南宁—玉林—陆川的线路,采用滚筒走货的方式,贩卖毒品海洛因66块共23.1公斤。这次也很顺利。
“这次也是阿七(揭海英)一个人来领货,也是请小货车拉走的,而我办完回昆明。”杨黎斌,这位33岁的年轻人在说起第二次贩毒的经过时,显得有些无奈。
2004年春节前,他们再一次商定贩毒计划,这一次,他们玩起了更大的游戏,把前两次所获的部分利润一共140多万元全部投入到这次贩毒活动中。
贪欲到了极点就会是终结。2004年3月4日,冯文龙、揭海英他们在南宁接到了从云南托运过来的四条滚筒,里面装有98块共33.838公斤毒品海洛因。然后他们实行人货分离,兵分两路,电话遥控的做法把这些毒品运回到陆川县城梁忠诚的家。
晚上11点多,在陆川县九龙山庄,冰冷的手铐打破了他们贪婪的噩梦。
另外,几乎在冯文龙他们进行第三次贩毒的同时,他的亲兄弟阮玉彬(从小寄养他家,已改为此姓)也在从另外的一条渠道进行贩毒。他自己从云南买回毒品,单独和在陆川县的陈其斌(陈丽珍的姐)进行交易。
2003年年底,阮玉彬在云南向缅甸毒犯购买毒品海洛因2300克后,于2004年3月1日晚,驾驶翻斗车(云N16972)将毒品藏在油桶里,从云南省运到陆川县卖给陈其斌。第二天上午,陈其斌以人民币26万元的价格将1300克转卖给吕凤旋;下午又以人民币20万元的价格将余下的海洛因1000克转卖给被告人温海霞、吕国新、温俊明。3月3日上午,陈其斌在广西玉林市的一家中国建设银行,将购买毒品的货款人民币20万元现金交给被告人阮玉彬,又将人民币21.7万元转入阮玉彬提供的“赵早门”的银行帐户上,其贩卖速度之快令人惊讶!
同月3日,温海霞的父母亲温俊明和吕国新在家中,将所买海洛因中的10克以人民币2900元的价格转卖给博白县的廖媛,廖媛后来又将其中的5克毒品海洛因贩卖给他人。
就在2004年3月6日凌晨,公安人员在抓获温俊明、吕国新的过程中,还当场从温俊明身上缴获海洛因50.5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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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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