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进驻医院保护谁的安全?
新闻回放
上海闵行公安分局莘庄派出所与闵行区中心医院正式签约,选调民警进驻医院,保护医务人员以及就医病人的安全。警方表示,除了常规的维护医疗秩序、打击盗窃等职责,警务站进驻医院的另一个职能是解决医疗纠纷,防止“医闹”扰乱医疗秩序。
(据《东方早报》)
■各说各话
不是治本之策
警察进驻医院,这在客观上造成了紧张气氛,不利于患者治疗。试想,你在饭店吃饭,边上站着个警察,时刻防止你酗酒闹事、扰乱治安,这饭你还吃得下去吗?
“警察驻院”显然不是治本之策,解决医患纠纷的渠道畅通了,职业医闹也就没有了市场。
杨金溪
也是保护患者
医院属于公共场所,当这个公共场所治安状况恶化的时候,民警长驻医院自然有其合理性。
更重要的是,民警的职责不仅仅是保护医生,而是捍卫每一位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可以设想一个情景,假如某位反对“警察驻院”的先生患了急性阑尾炎,到了医院准备做手术治疗。这时职业医闹们来闹事了,把医院搞得乱七八糟,甚至把医生打得头破血流,那么病床上的这位先生不知道会不会认为民警长驻医院挺好? 吴帅
派出所能签约吗?
派出所对辖区内的人和单位有天然的保护职责,现在为什么又要来个所谓的“正式签约”呢?这个细节很有趣,我们没有听说过公安部推行“签约式治安”,那么派出所有没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呢?
此外,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更要讲究科学合理地安排警力,以派驻的形式分散警力,会不会使警力更加捉襟见肘? 高点
“协约”能否公开?
派出所与医院“正式签约”,选调民警进驻医院,为医院提供专门保护,那么医院是否要向派出所支付费用?如果医院向派出所支付费用,那么,双方就是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派出所岂不沦为医院的保安?派出所向医院收取的钱岂不成了“保护费”?
假如派出所说没有收医院的钱,那么派出所敢不敢将他们和医院签订的“协约”公之于众,好让大家看个明白? 陈强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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