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妇女在乘坐“黑”出租车时遇难,“黑”车被开来的一辆火车撞翻,她和“黑”车司机无一逃生。她的妈妈王老太和11岁的儿子小亮日前状告北京铁路局和“黑”车司机家属,向他们索赔58万余元。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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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日下午4时,王老太的女儿乘坐张某的“黑”出租车,前往佛山陵园上坟。返回时,在白虎淀被一火车头撞翻。王老太认为,被告北京铁路局在这起事故上具有过错。“白虎淀是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道路,且铁路道轨在下坡的路底,两边树林茂盛,无法看到过往火车,而火车经过该路口从不进行鸣笛。铁路局未按规定在该危险道口设置专人值守、看护,也不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王老太认为,张某作为“黑”出租车司机,在驾驶车辆时没有尽到注意的义务,与小亮妈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联系。张某的儿子和张某的妻子作为其法定继承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悉,法院将在近期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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