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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晚报网1月24日讯
因发现妻子与网友聊天时言语太“肉麻”,一男子便以QQ聊天记录作为妻子“不忠”的证据要求离婚。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判决不予支持。
经审理查明,现年28岁的金溪县女教师朱某与车某自由恋爱,并于2003年结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仅提供“不忠”的电脑QQ聊天记录,认为其影响了夫妻感情,并未达到婚姻法所规定的夫妻感情破裂程度。因此,电脑QQ聊天“不忠”为由的离婚理由不足,法院对离婚请求不予支持。(龚进昌舒晓燕)(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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