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陈晓 报道
近日白下法院对去年民商案件的诉前保全作了一个调查,法官发现,跟2005年相比大有不同。2005年他们查封了93件房产案,2006年为220件。而查封汽车的数量倒了个,由2005年的222件,去年变成了70件。
| |
对白下立案庭法官来说,这个变化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出差的数量明显减少了。2005年,速裁组的几个法官几乎全年在外出差,跟着债权人全国各地查封车辆。而去年他们只需要在南京查封房产就可以了。
法官介绍,财产保全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对财产做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于2006年查封房屋保全的新形势,白下法院立案庭章庭长解释,由于近年来,大部分人购房后手中并无太多剩余的钱款,无法提供资金担保,因此以房屋产权作为担保物便成为普遍现象。同时,在2006年,在规范司法行为中,要求对担保的房产也必须进行查封,由此查封房产保全案件迅猛增加。对于查封车辆保全为何迅速下降,章庭长称,2006年以来,银行进行了政策调整,出台《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对汽车消费贷款采取紧缩政策,只对公务员等资信条件较好的人员进行贷款,催要车贷案件随之减少
(编辑 小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