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3月21日召开
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昨闭幕
晶报讯(记者钱擎)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昨天闭幕。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根据决定,深圳市第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于3月21日举行,会期5天。
| |
本次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主持。
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深圳市排水管理条例》和《深圳市建筑市场严重违法行为特别处理规定》等三部法规。本次会议还审议了市政府提出的议案,同意深圳市与俄罗斯工业最发达地区之一的萨马拉州建立友好市省关系。另外,《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度立法计划》、《深圳市2007年政府投资项目预安排方案》、《关于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均获得通过。
会议集中审议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其中,有市三届人大移交下来的《关于综合整治我市道路交通问题的议案》和《关于进一步治理我市河流污染的议案》,这些议案按规定由政府办理,人大监督。本次会议充分肯定了先后两届市政府为办理议案所做的工作,同意议案办结。
(更多报道见A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