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儋州讯(记者 郑邦京通讯员纪新裔)1月23日凌晨,儋州市那大镇文化中路一住宅房发生火灾,儋州市消防中队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和11名官兵赶到现场,经过10分钟的奋力扑救,成功将大火扑灭。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烧毁了电视机、电冰箱各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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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凌晨4时13分,儋州市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文化中路文化怡园小区三栋某房发生火灾。接到命令后,儋州市消防中队迅速出动消防车和官兵赶到火灾现场。指挥员发现房间内电视机、电冰箱已基本烧毁,火势已向厨房蔓延;厨房内放置3个煤气罐,无人员被困。消防队两名战士佩带空气呼吸器,携强光灯进入火灾现场,将厨房内的煤气罐搬运到室外,并对着火物进行扑灭。经过10分钟的扑救,最终将大火扑灭。
据小区保安介绍,当天晚上他巡查时,发现该小区三栋某房里有红红的火光,他意识到是着火了,便立即报火警。当时他不知道房间是否有人,为了防止人员伤亡,他迅速敲门叫醒户主撤离到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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