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监察部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调查情况汇报,对进一步查处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和政府廉政建设作出了部署。
会议认为,郑筱萸等人的案件是一起严重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郑筱萸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性质十分恶劣。案件造成的危害极大,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会议要求对郑筱萸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彻底查清,依法严肃处理。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高度重视。郑筱萸等人的问题暴露以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药品监督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会议要求,要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深化药品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政府监管部门要从郑筱萸案件中吸取教训,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好社会和公众利益。
郑筱萸 12分钟批一个新药
“1%的不合格率,对病人可能就是100%的危害。”郑筱萸任药厂厂长时,对假药进行过深恶痛绝的训斥。
郑筱萸
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时,一年就受理了新药申请10009种。有人曾开玩笑地算了一笔账:“平均每12分钟批一个新药,恐怕连上厕所的时间都没了。”
从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之位退休在家18个月,郑筱萸可能做梦也没有想到,在2007年春节来临之时自己被追究责任———2006年12月22日,郑筱萸被中纪委“双规”。
曾几何时,身受假药之害的郑筱萸喊出“要制造100%合格率药品”,他在任期间也似乎要花大力气彻底改变因管理不规范所产生的种种弊端:药品“地标”升“国标”、推行GMP、GSP等认证。而正是被笑为“形象工程”的GMP认证制度实施后,2006年以来,“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等重大医疗事件发生,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等环节的诸多问题随之显露出来。
曾经身受假药坑害
郑筱萸
在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前,是杭州一家制药厂厂长。而据知情人透露,郑筱萸也曾被假药坑害。
事情发生在他任厂长时。有一年他得了甲肝,住院输液治疗。一天,他发现输液的颜色不大对。当药液输到一半时,他就感到有点不对,后脑勺疼。忙把输液管掐住后,赶紧喊护士。当他让护士拔掉了输液管不久,就呕吐不止,持续高烧,血压下降,不得不紧急抢救。事后,医生告诉他这只是热源反应,但他认为不是,而是药品质量出了问题。
注册审批成腐败平台
据了解,郑筱萸在国家药监局任职期间,主管的便是药品的注册审批,与已落马的原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人关系密切。而曹文庄等人涉嫌的贪污受贿问题主要就集中在2001~2003年药品“地标”升“国标”过程的注册审批上。
在注册审批问题上的反腐甚至波及各省市药监局。据了解,今次连同郑筱萸被“双规”的还包括原辽宁省药监局局长张树森。而在2006年3月间,原青海省药监局注册处副处长杨建伟亦被查处。
GMP引发权钱交易
郑筱萸
推行的药厂GMP认证制度,最初的目的是缩减药厂数量,争取在质量和规模上形成优势,但在认证过程中却又出现了问题。据知情人士透露,药厂在认证前就会接到通知,将各项指标量化之后迎接检查,而检查方式则是国家和省药监局共同出面。企业有充分时间和能力对付GMP认证。通过认证以后5年有效,使药厂只重审批不重监管。而且药厂认证的费用高达2000万~3000万元。
郑筱萸
整合药厂的结果是,2002年以后,大批药厂通过认证,花费了大量资金调整硬件以符合标准。因此,“齐二药”、“欣弗”等接二连三的事件发生后,GMP认证制度一度成为备受人嘲弄的“形象工程”。综合
郑筱萸
郑筱萸
1944年12月生,福建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在浙江杭州有着23年的制药业从业经历。1998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
药监落马高官
2005年7月8日,国家药监局原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涉嫌受贿被刑拘。
2006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被立案调查,一同“落马”的还有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
2006年3月,原青海省药监局注册处副处长杨建伟被查处。
2006年3月间,受累于一连串的官员腐败案,原中纪委驻国家药监局纪检组组长陈宝祥被免职。
2006年11月28日,郝和平因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认定他收受四家医疗器械公司给予的价值80余万元的款物。
“左右膀”落马拉出郑筱萸
郝和平
曹文庄
58岁的郝和平和44岁的曹文庄落马前都先后担任过郑筱萸的秘书。1998年3月国家药监局组建之初,郝和平任医疗器械司司长,曹文庄任人事劳动司司长兼局办公室主任,两人被视为郑筱萸的“左膀右臂”。而据《财经》报道,郑筱萸的落网正是因其前任秘书曹文庄受审期间举报而案发。
“双规”郑筱萸 炸开涉腐“防空洞”
亦菲
郑筱萸
出事,尽管与其他涉腐官员也有相似之处,如都由秘书在受审期间举报;但也有不同之处,那就是他被“双规”之前,已经卸任局长职务达一年零六个月。卸任了依旧被“双规”这就向公众清晰地传递一个信息:反腐不避“卸任”,或者说“卸任”不是涉腐者的“防空洞”。
卸任不是涉腐“防空洞”本来也不难理解,但有些地方,纪监部门却往往有把不公开的尺子,即往往只盯住在职官员,而对退休卸任官员则不去关注。
首先,误导在任官员放松了警惕,认为即使是涉腐,只要一卸了之、或一退了之,就可以高枕无忧、万事大吉。
其次,误导卸任了的官员,把卸任作为“挡箭牌”,对往昔涉腐行为抱侥幸态度。
再次,误导了群众。反腐回避卸任,等于查处腐败案件有多重标准,使群众无所适从。
中纪委“双规”郑筱萸,鲜明地回答了反腐不会回避“卸任”,“卸任”不是涉腐的“防空洞”。否则,反腐将难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