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7市试行计生新政 农民进城落户3年后不能生二胎
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2日出台新的政策意见,在鹤壁等7个城乡一体化试点市,农民进城落户3年后,有了房子和稳定工作,不再适用《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农村居民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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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关于在城乡一体化试点中妥善解决计划生育有关政策问题的指导意见》的文件中,对鹤壁、济源、巩义、舞钢、义马、新郑、偃师等7市的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等问题作出了新规定。
《意见》提出,试点区内,现户口登记仍在农村,并种地为生的居民,继续适用《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农村居民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
原系农村,试点中区划纳入城市市区或城镇范围、现户口登记在居委会的居民,3年内,符合条件,还可生二胎。但过渡期满不再适用此规定。
其他原在农村,但目前已在城市市区或者城镇范围内拥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进城落户的居民,从进城落户之日起,不能再生二胎。
(责任编辑:王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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