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对市委政法委工作有了“发言权”
1月17日下午至18日上午,安徽省所辖17个市的市委政法委主要负责同志汇聚省委政法委,集中汇报交流2006年年度工作,并由省委政法委委务会成员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当场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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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协管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的要求,客观评价各市委政法委年度工作情况,提高政法委工作的整体水平,推进全省政法工作的开展,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市委政法委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试行)》,决定从2006年起,对各市委政法委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考评,重点考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政法队伍建设、执法监督、调研等主要工作。
据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考评工作采取自我总结与职能部门评价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各市委政法委在认真总结2006年工作的基础上进行了自评,并将自评报告报送省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机关各职能部门依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市委政法委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评分;然后,进行集中汇报交流综合评分。省委政法委机关各职能部门评分和各市集中汇报交流综合评分分别按70%、30%计算为各市委政法委2006年度工作考核的综合得分。根据考评得分排出各市委政法委的考评名次对排在前5名的予以表彰。(记者何聪)
(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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