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4日从空中拍摄的覆盖着冰的松花江哈尔滨段。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局获悉,松花江污染带前锋当日5时到达哈尔滨市四方台取水口。截止到11时30分,松花江污染带已经开始进入哈尔滨市区江段。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派出专家,协助黑龙江省开展水质监测工作,从松花江入境到哈尔滨市共布设了5个水质监测断面,主要断面的监测频次为每半小时一次。新华社发(钮一新摄)
新华网北京1月25日电 环保总局有关官员日前证实,近期环保总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简称吉林石化)下发了《松花江水污染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据悉,对一家企业动用最高限额的行政罚款,对环保总局来说也是鲜见的。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要求有关部门作出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环保部门可对造成重大水污染事故的单位处以最高100万元的罚款。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环保总局在分别通知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环保局和吉林市环保局后,直接对造成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吉林石化分公司实施了处罚。
我国加紧整治松花江 谋求东北亚的水环境安全
中国政府正加紧采取有力措施和行动,整治具跨国影响的东北地区松花江水污染。
“结构性污染有所减轻”“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有序推进”“水污染防治能力有所增强”“水污染防治体制机制趋于完善”,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这样描述我国水污染防治的进展。同时,他指出当前水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展望2007年,水污染治理仍是重中之重。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