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某餐饮企业的3名护卫,因怀疑一名叫宋忠荣的男子偷盗自行车,将其逮住殴打致死。昨日上午11时,青羊区法院对邵继等人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宣判,邵继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其余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三名被告人将共同承担宋忠荣妻女19万余元的民事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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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放
暴打两小时“小偷”死亡
2006年2月13日晚9时,邵继在青华路暂住房外看到一名男子行动诡异,于是认定该男子是想偷他停在院子里的电动自行车,便冲上前抓住宋忠荣就是一阵暴打,随后又叫来同事邓全明、金琦超等人,将宋带往一茶楼继续轮番殴打。其间,邵继让宋忠荣通知家人拿5000元现金来赎人,宋忠荣不从,邵继又用刀威胁奄奄一息的宋忠荣。两个小时之后,被打得鼻青脸肿的宋倒在地上一动不动,邵继等人这才慌了神,赶紧拨打120,但宋终因脾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当晚,邵继等人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庭审现场
凶手及其母亲下跪道歉
昨日上午开庭前,邵继的母亲和兄弟,受害人宋忠荣的妻子、13岁的女儿和70岁母亲都早早地坐在旁听席上,双方的亲人均泪眼婆娑地盯着审判庭大门外。上午11时,邵继等三人在法警的押送下走进审判庭,邵继的母亲看着儿子进来,顿时放声大哭,邵继扭过头看着母亲,也泪流满面。当审判长准备宣读判决书时,邵继几次扭过头看宋忠荣的妻女。
宣判结束,就在法警准备将被告人带离审判庭时,邵继的母亲突然冲到邵继的面前,说:“我希望你能给死者家属下跪道歉!”邵继顿时跪在地上,哭着说:“对不起,请原谅!”随后,邵继的母亲也跪在地上对宋的妻女母亲说:“请你们原谅!”宋的遗属掩面放声大哭。
法院宣判
三人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此前的庭审中,邵继的辩护律师提到,宋忠荣盗窃自行车是发生殴打事件的起因,宋的行为存在过错,因此应该减轻对被告人的处罚,但法院认为,虽然宋忠荣有盗窃的嫌疑,但不能以此作为对宋忠荣施暴的理由,盗窃嫌疑人的人身权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青羊法院审理认为,邵继、邓全明和金琦超等人故意殴打宋忠荣,致其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邵继在殴打宋忠荣的过程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系共同犯罪的主犯,邓全明、金琦超系从犯。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赵杨詹藐难记者周燃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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