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今年3月1日起,在中国国内市场销售的1800多种电子信息产品都必须标有“环保身份证”———“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
“欧盟多个国家已经实施了ROHs指令,提高了市场准入的环保壁垒,如果中国不实施,外国被淘汰的电子产品就很容易流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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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2月28日,国家信息产业部等七个部委联合颁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立法方式推动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工作。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就是限制与禁止电子信息产品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六种有毒有害物质。这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欧盟ROHs环保指令的核心内容是一致的,所以该《办法》又被称为中国版的ROHs指令。
信息产业部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技术发展部副部长杨檬表示,《办法》与欧盟ROHs指令的主要差异在于:欧盟ROHs指令涉及了20多万种产品,而《办法》主要涉及1800多种电子信息产品;欧盟ROHs指令完全实行“自我声明”,而《办法》则采取“自我声明”与“强制认证”相结合的办法。
据了解,中国版ROHs所涉及的1800多种电子信息产品涵盖了整机和元器件、原材料,其中包括了车载雷达、通信设备、手机、电视机、计算机、音响、DVD、半导体、集成电路、医疗电子设备、电池、微波炉、电磁炉等多个行业的产品。
杨檬所说的“自我声明”是指,从3月1日起,凡是要在中国国内市场销售的上述电子信息产品在生产时都必须标有“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这一标识分为“绿标”和“橙标”两种。(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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