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曾卫康)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全省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从今年1月起,原则上城镇人均月补助要达到80元以上,农村要达到40元以上,使全省所有城市的低保补助水平达到全国平均补助水平以上,珠三角地区也将适当提高低保补助水平。
同时,要保证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今年内要把所有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全部纳入五保,并进一步提高供养标准,分散供养的五保供养标准要达到人年均1800元以上,集中供养的要提高到2400元以上。
同时,将用3年时间,使全省所有社区都建设有“星光老年之家”,到2009年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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