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原局长严重违法违纪性质恶劣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监察部关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调查情况汇报,对进一步查处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和政府廉政建设作出了部署。
温家宝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郑筱萸等人的案件是一起严重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郑筱萸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性质十分恶劣。案件造成的危害极大,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会议要求对郑筱萸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彻底查清,依法严肃处理。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高度重视。郑筱萸等人的问题暴露以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和改进药品监督管理,做了大量工作。
会议要求,要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深化药品审批制度改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政府监管部门要从郑筱萸案件中吸取教训,正确履行职责,维护好社会和公众利益。
会议指出,国家机关各部门和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要以郑筱萸案件为鉴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一要坚定不移地查处大案要案,坚决清除腐败分子。对那些以权谋私、官商勾结、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的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对涉案人员要严肃处理,形成对腐败分子的强大威慑。二要大力推进制度建设,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关键是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止滥用权力。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行为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监督行政权力的体制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公开,实行“阳光”透明审批。三要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简历
郑筱萸,1944年12月生,福建福州市人,1968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生物系,在杭州有着23年的制药业从业经历。
郑筱萸于1994年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出任国家药监局第一任局长。曾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入选首届全国医药行业优秀企业家。
新闻背景:前任秘书“咬出”郑筱萸
新快报讯据《财经》报道,2006年12月28日,已经卸任一年零六个月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因涉嫌收受贿赂,被中纪委“双规”。
接近中纪委专案组的人士称,郑筱萸因其前任秘书曹文庄受审期间举报而案发。记者另从国家药监局办公室获证了这一消息。
系统内部口碑褒贬参半
在药监系统内部,郑筱萸的口碑可谓褒贬参半。因其长于“铁腕式”行政作风,任期内曾致力于推行GMP认证制度,后来却被同行笑称为“形象工程”。尤其是2006年以来,“齐二药”、“奥美定”、“欣弗”等重大医疗事件接踵发生,药品审批、注册及医疗器械等诸多问题随之显山露水。
“左膀右臂”全部落马
郑卸任仅半个月后,2005年7月8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涉嫌受贿被刑拘;2006年1月12日,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被立案调查。
58岁的郝和平和44岁的曹文庄都先后担任过郑筱萸的秘书,两人被视为郑筱萸的“左膀右臂”。郝和平一案由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直接负责侦查,未经纪检部门的“双规”程序。
2006年11月28日,郝和平因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认定他收受四家医疗器械公司给予的价值80余万元的款物。
(晓健/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