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原建军)1月23日,省安检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联合对我省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交易地进行了突击检查,查出不合格烟花爆竹39个品种、一千多箱(件),货值10万余元,这些不合格烟花爆竹当天被销毁。
去年第四季度,省质监局对我省11个市的烟花爆竹产(商)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涉及企业75家,共抽检烟花爆竹样品169个批次。抽查结果显示,我省烟花爆竹产(商)品合格率为30.2%。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被包装标志、药种、引火线药种等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其中,内包装标志不合格的样品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55.9%,主要表现为未标明产品级别、类别、含药量、生产日期等;药种含国家明令禁止的氯酸钾等成分的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24.6%;引火线药种不合格的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37.3%。另外,还有个别产品的备用引火线、撞击感度、摩擦感度、药量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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