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经济信息联播):昨天有媒体报道,“北京拟调整、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将购房条件的家庭年收入上限由6万元下调为4万元”。今天,北京市建委对此公开澄清,目前并未对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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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媒体报道说,“北京要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年收入上限由原来的6万元下调为4万元,家庭住房标准也相应地下调为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家庭年收入在4万到6万元的将被分流出来,作为中等收入家庭改买限价商品房。”
对此,北京市建委今天公开澄清,该报道严重失实。对于经济适用房有关政策调整问题,北京市有关部门从未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据了解,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对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建设、分配等政策问题进行系统研究,但目前并未形成有关决定。
据了解,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实施是从1998年开始的,规定家庭年收入低于6万、住房未到规定标准的北京市城镇居民符合购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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