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国强在作报告。 王维宣摄
本报讯(记者曾卫康、刘旦、李桂文、黄楚慧、陈翔、任珊珊)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郑国强向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作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探索创新不断提高立法水平
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始于2003年3月。郑国强说,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新制定地方性法规4项,修改法规4项,废止8项,已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2项,已经进入审议程序尚未付诸表决的6项。
郑国强说,常委会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地方立法的工作创新,较好地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范了房屋拆迁行为,抑制了一度泛滥的无序拆迁、野蛮拆迁,保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为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新的“办证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制度保障。重新修订的《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为建设适宜创业和居住的环境,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保障。针对本市非法屠宰情况较为严重的实际,常委会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重新制定了《广州市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条例》,加大了对非法屠宰行为的打击力度,更有效地规范了生猪屠宰和肉品交易市场秩序,保障了广州居民的肉品食用安全。常委会还不断探索法规起草的新方式,自主起草了具有探索和创新意义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条例》,为完善代表议案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年评议10位被任命干部
郑国强说,本届常委会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努力探索有效的监督机制,扎扎实实行使好监督职权。四年来,先后对30多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评议了10位被任命干部。
本届常委会围绕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本届常委会先后举行27次会议,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和广州海事法院工作报告75项,作出了有关决议、决定57项。常委会依照地方组织法以及《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的规定,抓住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