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经纬网1月26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中国时报》文章说,公务机要费案,六件“外交工作”衍生的“机密”争议问题,在陈水扁声请释“宪”后,让“机密”问题再次升温。事实上,陈水扁近两年来,每逢诉讼都抬出“机密”作为抗辩的护身符,“机密”几乎就是陈水扁一惯的辩护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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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2004年底的“立委”选举,因当年三月的“总统大选”爆发“两颗子弹”事件,以些微票数落选的连战、宋楚瑜,更提出史无前例的“大选诉讼”、“总统”当选无效诉讼,加上群众聚集“总统府”前抗议事件,让陈水扁的连任适“法”性产生质疑。
以“主帅”之姿,亲自辅选党籍候选人的陈水扁,在选举场子上似乎马上活过来,脱口就指涉连宋不满选举结果,意图对军中将领发动“七日柔性政变”。连宋不甘被诬指,就以陈水扁为被告提出民事侵权诉讼。诉讼过程中,陈水扁透过亲信律师提出一份“机密资料”,强调“七日柔性政变”,动摇“国本”,说法是有依据。
全案经法官审理后,不但没有认定资料是“机密”,一审还判决陈水扁败诉。究其关键,就在于陈水扁指连宋发动“柔性政变”内容,有关“什么人”约退役将领部分,“什么人”是“机密”吗?是不是连宋,也不是机密,更和动摇“国本”无关。而陈水扁和在野党领袖的首次侵权民事诉讼,并没有因“机密”的主张而获得胜诉。
近来沸沸扬扬的公务机要费案,在“府院党”齐力反扑下,原本不是被告的陈水扁,似乎成为诉讼案件的主要当事人,为了妻子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案的审判,不但提出“机密”的主张,这次还上纲到“宪法”层次,提出所谓的“最高国家机密”,专属“总统”的“国家机密特权”。
从这两件受瞩目的诉讼,可以发现,陈水扁凡是涉及自身的官司,为求胜选,都是主打机密策略,这种虚无缥缈的论述,加上事涉台湾地区领导人,确实会让承审法官初始有压力,若法官抗压性不足,或者不察,很容易就会掉入铺陈的“机密陷阱”中。
文章最后说,从陈水扁涉讼就提出“机密”,不禁让人有“机密,机密,多少犯罪假汝之名行之”的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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