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
提案委员:刘平,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眼科医院院长
提案背景:角膜病是所有眼病中致盲率最高的一种。我省目前至少有角膜病患者3万人左右,其中,青壮年为多发群体占70%左右,儿童约占15%。全省几十家大医院每年能完成的角膜移植手术不足百例,主要原因是供体严重不足。我省眼库成立8年有余,但至今却没有一片眼角膜库存。全省预约眼角膜的患者不少于千人,很多人因为没有供体,而失去最佳治疗时机。
另一方面,自眼库成立以来已有近5000人与眼库签订了身后捐献眼角膜的协议,却由于家属坚决要求为死者保留全尸,致使捐献愿望无法实现,捐献协议成为一页废纸。
提案意义:为角膜捐献立法,可以保证捐献人和受捐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捐献行为,保证捐献器官的合理使用,制止非法交易,推动捐献事业发展,减少社会压力,推动社会进步。
提案建议:遗体和角膜等人体器官捐献的立法迫在眉睫。国内如深圳、上海、重庆、贵阳、常州等城市已经走在了前面,他们关于遗体和角膜捐献的立法已经开始实施。如果我省有关部门能够组织相关专家,参照国外如日本、英国、俄罗斯、美国、新加坡、斯里兰卡等国家的做法,对高危人群(如司机,是否可以比照国外的做法,领取驾驶证照时必须与有关部门签署一份捐献协议等)、可利用人群(无主尸体等)实行强制捐献。同时,借鉴国内已经立法的城市的做法,尽快出台具有一定强制性约束力的捐献办法。
(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