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新闻晚报》报道 我国的离婚率被人为翻了一番,并且这一统计错误足足延续了近20年。近日,在上海学者的呼吁下,该错误终于在2006年版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得到了纠正。
据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徐安琪介绍,联合国编纂的权威辞典和我国出版的《人口学辞典》都将离婚数规定为“离婚对数”或“件数”,即一对夫妻离婚,离婚数计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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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国家民政部发函规定,中国离婚率的计算方法是:每1000人中离婚的数字,分母是人口,分子是离婚次数。
“我估计,问题就出在对这个‘离婚次数’的理解上。”徐安琪说,“因为该函没有明确定义‘离婚次数’,操作部门就把‘次数’与‘人数’等同了起来,结果明明是1件离婚,统计时被当成了2件。”
因为这个纰漏,全国几乎所有统计年鉴都把离婚率翻了一番。徐安琪说:“联合国统计的中国离婚率甚至达到过世界第一,比美国还高,让人瞠目结舌。”
据徐安琪介绍,2006年9月出版的《中国民政统计年鉴》将原来的算法和新的算法对照刊出,按以前的算法,2005年全国的离婚率是2.74‰,而新的算法得到的结果是1.37‰。同样,2004年全国离婚率以前的统计结果是2.5‰,新的统计结果是1.28‰。
这些年世界离婚率的平均标准在2‰左右,按以前的算法得到的我国离婚率处于世界前几位,但纠正以后处于中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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