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青年周末》报道 因为“金嗓子”广告,巴西球星罗纳尔多要告广西金嗓子集团。罗纳尔多的经纪人已经请了两名中国律师收集证据。
据罗纳尔多的经纪人透露,“金嗓子”发布的罗纳尔多代言产品广告,没有得到罗纳尔多本人的同意,罗纳尔多也根本没有和“金嗓子”签订任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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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03年“皇马”在北京的时候,“金嗓子”找到中间人,请罗纳尔多参加一个私人宴会,并许诺给罗纳尔多几十万欧元,罗纳尔多赴宴。宴中,“金嗓子”派人给罗纳尔多拍照。罗纳尔多问:“不是要让我当形象代言人吧?”中间人说:“不是。”罗纳尔多这才同意拍照。
同年9月,“金嗓子”广告开始在央视等媒体大规模投放。但这则广告在观众中引起较大反应。人们不相信是罗纳尔多本人在替“金嗓子”作广告,均认为是模仿秀或者是用图片合成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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