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陈瑞华)2006年11月21日,新华社栏目播发了《“实习”原是陪酒“办学”只为捞钱———桂林一艺术职业学校22名学生被迫当陪酒女事件调查》。2007年1月25日,广西桂林市教育局发出公告,对桂林市舞蹈职业学校实习生在杭州酒吧“陪酒事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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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桂林市舞蹈职业学校以“实习”为幌子,将22名学生送到杭州娱乐场所当陪酒女。此事经报道后,桂林市教育局等部门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查证了这一严重违规的办学行为,责令学校全面整改,退还违规收取学生的所有费用,整改期内禁止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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