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桂林1月25日电(记者陈瑞华)2006年11月21日,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播发了《“实习”原是陪酒“办学”只为捞钱——桂林一艺术职业学校22名学生被迫当陪酒女事件调查》,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2007年1月25日,广西桂林市教育局发出公告,对桂林市舞蹈职业学校实习生在杭州酒吧“陪酒事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吊销其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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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桂林市舞蹈职业学校以“实习”为幌子,将22名学生送到杭州娱乐场所当陪酒女。此事经新华社报道后,桂林市教育局等部门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杭州调查,查证了这一严重违规的办学行为。
鉴于桂林市舞蹈中等职业学校的严重违规的办学行为,桂林市教育局再次依法作出了(2007)1号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吊销该校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这所学校尚有在校学生170余人,桂林市教育局建议校方在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后,按照学生自愿的原则,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及时做好学生分流转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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