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26日电 台湾《中国时报》今天特稿文章指出,台湾“总统府”提出“释宪”声请案,洋洋洒洒二十多页的声请书,内容坚决、文字强硬,不是“声请”,反像“告知”,严词斥责台北地院“无法无天”的同时,也宣告因应陈水扁犯罪而认知的“宪法特权”,根本就是“朕即天下”。
| |
文章说,由“释宪”声请书中对台北地院的批判为例。首先,“国家机密特权”以往不见于任何法律文献,充其量是美国“行政特权”的延伸。美国行政特权是不是赋予总统“天子般待遇”,从水门案就可明白显现。
特稿指出,台湾的司法改革紧追美国脚步,经过美国法院缜密的辩论,结论岂有不够严谨之处?到底“国家机密特权”能不能站得住脚,已经显明易见。
再者,台北地院合议庭裁示“对于事后再提出争执,并由检察官依法追诉”的作法,本就符合台湾“刑事诉讼法”中公务员执行职务发现不法有告发义务的规定。况且“事后提出”的状况尚未发生,法院焉有违反“不告不理”、“审检分立”原则?
特稿还指出,凡称为“国家机密”者,应该符合台湾“机密法”的核定,“总统府”却提不出核定程序的任何纪录,连文号都没有,其“机密”的真实性本就启人疑窦,如今提出这样的“释宪”声请,等于是以强硬的语气直接指示“大法官”应如何进行解释,法治精神早就荡然无存。
文章最后说,台湾“总统府”与其故作姿态的提出“释宪”,批评法院“无法无天”,不如直接策动“立委”废“宪”,宣告陈水扁“朕即天下”。
(责任编辑:赵健)
|